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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证相信大家都已经有了解了,凡是去往国外或者国外想要在我国使用的文件,都需要经过公证认证处理。毕竟只有这样才能才使用国产生法律效益。那么小编在这里有个问题想要问问大家:都知道我国并不是海牙成员国,所以海牙公约的文件并不能在我国使用,那么一家外资公司想要在中国进行投资的话吗,需要怎么操作才能让相关的资料文件在中国具备法律效益呢?
很简单,想要在中国使用,只需要对其相关的资料文件进行公证认证即可。
举个例子,李先生想要在北京投资一家公司,其主公司在开曼。所以想要在北京开始分公司的话就需要提供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书来进行公证认证,该怎么操作呢?会不会很麻烦?
其实在这之前,这个问题早已得到解决:根据我国工商总局相关规定,凡是在我国注册设立的外资公司,都需要在我国驻该国的使馆办理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而一些和我国没有建交的国家需要公证的话,则是需要中国驻第三方国家使馆办理的公证文书。
在商业贸易中,有很多企业在文件或公司主体资料都没有进行公证,等到自己需要出具这些资料时,却发现即使通过法律途径去处理,外资公司提供的材料也无法给国内企业提供帮助了。
所以小编想要在这里奉劝大家,不管外资公司想要在国内经营或者投资哪个行业,公司注册证书都是必须要公证的文书之一。因为这个文书,是必须要提供的。
英国的文书,如公司文件、无犯罪记录、委托书、学历证书、结婚证书、出生纸等,若要拿到中国来使用,就必须办理相关的英国公证认证手续。
美国大使馆认证是由美国律师、美国州政府、联邦政府和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对相关文件进行的公证认证的相关事宜。
由加拿大出具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资料文书拿到中国办理法律事务使用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才被认可。常见的有加拿大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加拿大结婚证、出生证认证,加拿大新、老护照认证、同一身份认证,加拿大无犯罪认证等。
新加坡公司的相关文件必须经由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认证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在中国大陆合法有效使用。
大使馆认证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国驻中国大使馆认证 ,另外一种是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